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🤠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🚴)高质量(🍣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😧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🗾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🚨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🔝)提(⛔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✉)金等多种方(🈹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😂)品监管部门(🗻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🏠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🚤)开展交(🍗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👲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⛏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🌾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⬛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👏)疗机构于药品(🏴)目录更新公(♈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🐳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🌅)时采购绿色通(🔌)道,保障(🆚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🕊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🌛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🏈)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🌀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👫))。 《若(🈚)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💽)期(🖌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⛸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🙊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🧞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👄)保支付(🌹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😻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🚖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🆒)新程度高、临(🧢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👹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📀)新药(🕷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🖼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🧣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😒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💳)保创新药目录与(🤙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⏭)、同步调整(🦅)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🔶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🧤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🌾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🚽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🍩)是市(🕸)场行为(🕖),市场的边界(🥡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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