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🧝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💖)一一给(😃)出解(♎)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🚎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🎬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💄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🈁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😍)适配创新药(👷)研发需求的(🍹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🔑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🥥)方向、(👪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🐭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🍄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❄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🛩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🔴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🥩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👪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🌡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🌟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👫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🍷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👺)动创(🍥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🧛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❎)药品只能有两(🧖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㊗)大公(📜)共卫生事件等特(🕒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😆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🚇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🌗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⤵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✂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💶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🈵)力的高价值创(🏗)新药提供新支付(🆘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😲)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😼)自主(🛥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🍵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🚭) 中新健康记(🏾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🔘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🛢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🥈)边(🆙)界在这里,所(🍰)以用的是(🐱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🎇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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