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📍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🌯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👄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🌍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💵)创新药研发需(🏿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🐡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⏳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🔩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🐪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🏇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⚪)照药、支付范(⭐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⚫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📆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⬅)大(🍧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🌫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🐞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🦃)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😏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🏚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💂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🔦)会,根据需要(🎲)及时(🌩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🤣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🐜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📠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❓)只能(👣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🛌)》提(🙁)出,定期调整优(🌛)化(🍻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🛹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🚑)门研究临时纳(♿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💻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👠)大亮点是(🧡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⏰)新程(🌪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🎭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⛸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📘),“商(👺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❤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👖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🍝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🌁)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🎖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🎅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🎃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🌜)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🗜)目(🚄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🧗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🧒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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