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🔩)发布。中新健(📓)康注(☕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👆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🔺)解(🐺)决措施。 (🏺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🕙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❇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🦖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🏓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🌰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🤶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📮)创(🧦)新效率。 在(🚩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🥧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👵)种方式,为(😓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🙇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👠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📮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🌘)准入(👿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🏸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📵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🕶)织(🤙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🖊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🕌)落地实施(🔱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📎)的(🐊)支持机(🎃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🗺)”环节(🔙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❗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❤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🖱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📃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💜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⏸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🈯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💀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⛳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🤘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🐗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🦁)路径。 另外(📹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😳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🛁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🏫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📦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🔴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⬜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🤶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💵)。” 中新(🤴)健康(🚉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🍷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🥥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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