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🌾)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🤫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🚖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✳)措施》首条便提(🐥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💠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👀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🎏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🤤)提出,鼓励(➰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🌻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💬)药品监管部门受(🦒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🌃)步申请医保部门(⛓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⏺)门与企业可(🍯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🔔)格、参照药(🦐)、(😳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👬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〰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🥊)见病等重点(🏣)领域(💽),推动药物研发(♟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🤲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🍴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🌓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📹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⛳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📒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😔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🐃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🍝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📤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✝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💣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🌊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⛔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🧐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🤙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🛳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🌉)新药(🏨)。 (🏋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🥥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👣)家医保(👢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🎪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🆗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🚊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📚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🆘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💊)产(📏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🚋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🧗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