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📙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🥊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🍞)付难”,文(📁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🖤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📖)疾病(🔯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🌨)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👲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👏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🤗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🤭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🚥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🚄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🔸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🏇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😂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🙀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🥟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⚾)者合理(💴)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🚛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💞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🐜)药品和商保创(🍼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👙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👐)药纳入医(💢)保目录。应对(🏭)重大(🔪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🤺)临时纳(🧠)入医保支付范(🥛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💚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🗻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😯)录(🏺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🛢)创新(🚅)药。 (🔚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🔺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🍐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🏢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🐛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⚽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🎍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😢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👑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🗯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🐜),并(👮)不是(🍳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🎩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🎩)以(🐆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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