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🍳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😧)简称《若(🌇)干(🏪)措施》)对外(🚫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⚓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🏁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⏹)布局研发(🎲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♌)面,文(⛰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🛸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👉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💌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😫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✈)等开展(🚈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🚟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🐸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🕍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🥦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👣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🌛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⛵)品目录更(🔄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💉)据需要及时调(🍝)整药品配备或(🎥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📼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🌽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🌡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📘)制)。 (🎑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💘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💻)将符合(🐀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🎬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🐯)关部门(💂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🔕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✋)设(🧖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🖨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📮)、临床价(🛢)值大、患者获益(🚀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🎄)家医保局(✈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🐚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🍇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🎈)保(🍪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🥞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🛒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🐵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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