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🌛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⛸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🛺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🚗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📺)数据用于创(✨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🈴)疾病(🍚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🚆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😧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🔒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🌁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🌝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❗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🗡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🖕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🍰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💥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🏽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🍰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🐉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⭕)的支持(🐛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🙇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🐺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👤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🅰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🥥)药配(😹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🔗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⭕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🐸)个规格的限(🚈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🧘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🌈)入医保目(🛡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🙅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🎁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🎵)提出(🎞)设立“商业健(🎋)康保险创新(🚛)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🗻)称商保创新药(⛄)目录)。重点(🤙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🛴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🏷)障(🚗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🐚)录将(🍺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🏖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📥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🤫)申报、同步(🛀)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🔨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💐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🥍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🎶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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