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🤾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💝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🚍)展困(🀄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❇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📤)要依托(🍄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🔊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☝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🏚) 在资金方(📔)面,文(🐺)件提出(👘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⬜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🐊)业健(🐟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🈴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🌐)门给予点对(💳)点政策(🌆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🃏) (🎇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⛴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💙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🧙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📉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⭕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💉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🐩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🥋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💾)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🗜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🎡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💞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♓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📵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🥘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🐭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🥧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🎼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😮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🍼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🎮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🌟)入医保(👛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👧)家(🛄)医保局相关负责(🅿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🕘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💾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❗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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