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🕔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👲)持(👑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🤓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🚅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🚤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🆘)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🚘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🌪)求的数据产(🚐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👪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🔳)升创新效率。 (🔳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🌮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🕎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🤭),文件提出,上(😛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💽)部(🎲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🎤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🌊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🛑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🌇)保(♊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🍵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💢)保目录内谈(🚠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🦂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🌎)本”的基础上(🖍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🥞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🍵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🍛)商(👤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🀄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🎯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🕧)者获(🐌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📃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🐡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🐖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🌝)提供新(💫)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🙉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⏫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⏯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🚖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🐋)保(🈵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🔩)人(🤑)表示,“因为不(😵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🥣)荐,而且价格(🍅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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