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👠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🔃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⛅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😳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🔮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🕦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🗾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⛪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🍤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🙆)。 在(🗓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📆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🚊)通过创新(🥥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🛍)稳定的长期投资(🙍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🤦)范(⛳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🚕)筹推(🧛)动创新药研发(🏞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🥣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🍄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🍈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🧟)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🕶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🐠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⛳)读发布会(🚿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🔱)药(🎉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🧛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🗾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🤖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🗃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🤕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🚣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📡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📌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🚏)研究临(🙉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🎽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⚫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🦋)大、患(📌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🕕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📡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🙎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😼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🍁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🏍)调整,程序基(🐡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🚰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🛠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🚁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😸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🌅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😿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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