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👚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🕐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🎤)称《若(🥧)干措施》)对外(🚡)发布。中新(👮)健康注意到,对(🦕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🤸)发展困境—(🚴)—“研发难(🚝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📄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📉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🔢)到要依托全(🚄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👉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🏎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😯)医药企业、(🔔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🥋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♉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🎷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🏴)请获得国家药(⬛)品监管部(😌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⚡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👐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📂)。 在(🕐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🌹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🎆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🌴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🃏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🏟)前(🤰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🏠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👫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🏞)设立临时(💵)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📼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😉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🥔)和商保创(⬇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🐣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🖐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🍺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⬆)创新药(💯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🍮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🛶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🐟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🧑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⤴)一步。该(⭐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🚀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📠)新(🍞)药提供新支付渠(🍡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🌽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💕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🐓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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