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🎏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🌤)”,文件都一(👡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🕑) (🔜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🕡)“支持医保(🛏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👢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🎆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📡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🍖)数据产品,支(🗳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🍕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💧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🌰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🍕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😖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🖨)企(🕷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🏕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🌤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🕚)药(🛴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🖇)医院(🆎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♈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🔁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⌚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🏹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📲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🕤),可商(🚰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📕)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🌓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🔄)品目录(🌞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🦎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🛂),国家医(🌯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😐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🕝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🌾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⛳)提供新支付渠道(🌅)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🏣)步表示,“国家(🍖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🙉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🐏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🌥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🤒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😼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🔞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😠)品设计的时(🐣)候定位(🍡)可能(👛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🐉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👚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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