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👅)家卫生健(❔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🏁)《若(🐈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🥞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➕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🚻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😆)”。具(⏲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🖼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🕳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🔩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⏸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🥄)规模。鼓励商业(🧞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🥊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☔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🐰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🎸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🌏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〽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🏊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🚣)支付范围(🙆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👔)筹推动创新药(😃)研发方面,文(🈷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🧤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🥪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🌠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🎮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🔠)目录更新公布(👱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🧐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🧟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🌽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🌀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⚫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💚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💖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🔢)保保障(📎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💔)布会(🆙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🍨)服务管理司司(🤵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📌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🍠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🐯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🔬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🏆)保创新药(🏝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🧥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🥉)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🛥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🍚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🤱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🕟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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