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🐆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🚵)发展(🔼)的若(🚰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🏺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😇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🌑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💅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➖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🏥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🚋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🏒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💀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🖌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🔄)支付范围等(🏌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🐵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🔷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🚿)在医院“进(🔂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👳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🥕)读(🅿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😧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👹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⛳)点医(⚡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🤵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🤕)品配备(🧑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🎪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🈲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🍐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🚂)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🥏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🐭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🕤)显著(🌙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⬆)新药。 在发(🏃)布会现场,国(🌛)家医保局医药服(🦕)务管理司司(📕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🛵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🤫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🍗)目录与(🛹)医保目录同时(🖼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🍞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⛓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🕎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📁)人(🍭)表(🤔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🕉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😵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⛎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✏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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