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🤒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🚫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🦐)干措施》(以(🛣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😛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😬)于业界(😇)关心的创(🔤)新药企发(🕯)展困境——“研(👂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♑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😊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🖐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🌝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🏚)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🕹)提出,鼓励商(🏃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🌷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🎀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🎷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🛌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🚝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🐢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🚓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🎥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😓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😂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👹)关任务落地实施(😞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🥊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🔝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🚆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👁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🍉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🕷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🈲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😠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✍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🕦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🆒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🍠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💤)局(😮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🔛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😏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🛎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📥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📿)划实现商保(⚓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🚆)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🦖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🐤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💠)目录或同(💪)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🤚) (🐩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🗣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🎊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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