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😳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👸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😶)界关心的创新(🏩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💮)《若干措施》首(🍠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🚱)创新药(🐱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🍪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🗓)平台,做好(🔢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⏲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👂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🤤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🔵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🛬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🐶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🈂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📫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🆗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💲)面,文(⏬)件专门提到组(🐏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💥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🤗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🛴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🌤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🤽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🧐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📚)药积极进入医疗(🔳)机构。 (😓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💿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🥩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🥂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🧕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🔛))。 《若干措施(🏻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📔)程序将符合(🏖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🌲)健康保险创新(🆔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🚐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🔛)者获益(🎯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🐀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🚞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🖲)宇(🧟)表示,“商(Ⓜ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🍵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🏭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🥡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🙏)录或(🌐)同时申报两(💲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😊)还在(📆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🎵)荐进(🧑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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