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🔆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⏯)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🐯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🗞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🐡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🐧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💪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👃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🎄)资(💇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➡)过创新药投(⚾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🥠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🤨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🦃)请医保部(🛠)门给予点对点政(🎫)策指(💓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💈)交流。 (📌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🔩)大(🛰)慢(🍞)性病、儿童用(🕕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🎦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🤠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🏀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👫)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💯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🦀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📈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🅾)品配备或设(🍯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🐆)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🍮)求和患者合(🎣)理(⚫)用药权益。 此(🎪)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🏒)构用药目(🛥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🐱)路径。 另外,此(👉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💁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❔)本医(🏬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🤽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⚽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🔢)力的高价(🔡)值创(😄)新药提供新支(🔋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🐽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🧢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🔆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🕷)康(⤴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🚲)药(🗽)品是推荐进入(🥄)商保,并不(🌹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🛀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