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🥈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🔳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🦕)质量发(🆗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🤱)—“研(🤳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🐚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🏷)析,开发适(🎢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📨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🔣)布局研发(🐮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🧒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😚)。 另外,文件提(⏸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🎥)研发方面,文(😨)件专门(🥈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🎨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👵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🏑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🍞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🐕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🔚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🌐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🛳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🧛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😧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🐏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😾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👵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❌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🐸)大(✊)公共卫生(🤣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😓)次(🚣)文件(🥕)中的一大(🔎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🌀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🐡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🛀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🔕)用药保障体(〽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😊)超出基本医(🕣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😞)药提供新支付渠(🕉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🕢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🆓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🔚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🚖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🌩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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