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🈶)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👚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🗑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⛺)”“支(🙇)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🌒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🚄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🌄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💴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🖐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🍛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🐦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📇)业可同步申请医(📼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🐈)业可围绕药品(🥘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👎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🐚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🐑)项,聚焦重大(🚀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💘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Ⓜ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🕸)家医保局医保中(🚣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🛫)布会上强调(📓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🐴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🍂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🚝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🌗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😐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🏊)数量、药占比等(🛂)为由影(👈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🏣)目(🐾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🚾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🚤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🚼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📮)药纳(🏴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🗓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📋)程度(🍔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❓)家医保局医药(📍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👂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⚫)本医保保(🕜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✌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🛶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🕚)可以自主申报(🔟)纳入医保药品(👁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🚌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🌁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🔲)制”。国家医(🐬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🥥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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