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🎅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🥃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🔑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🕤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🏃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🐚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🚲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🥙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🚑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🦀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🧓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🕴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💎)实(🚠)施创新(☝)药物研发(🧑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🎒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🐫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😚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🕞)研发(🚿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♈)。 (💛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🍲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🐁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📱)机构于(💳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🥞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🦀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🌿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🛷)数量、药(🕝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🗽)。医保(🈹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🛥)限制)。 《若(🌒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💉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⏬)目(🥂)录(✨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😬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📉)亮(💀)点是提(🔝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🍕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🔭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🍄)心宇表示(📝),“商保创(🈶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🏖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🙍)目录同时申报、(👍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👋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🔐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🌵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🏿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🔖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⏸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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