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🚘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💢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🍶)业界关心(📓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🕚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🏘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🕧)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🖨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🧜)数据产品,支(🚶)持医药企业、(🕢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❔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👸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💨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🔁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📸)业可同步申(🥀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🚻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😋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🥟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🕐)国(📒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🆎)调(🍙),首(📮)要(💲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🎉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🕚)定点医疗机(🐼)构于药品目录(🎒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🏮)购绿色通(🍔)道,保障(🍙)临床(📫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🎹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⏱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🏝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🥒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🗺)药品目录。在坚(❓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💟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📑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🏈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🐞)”(以下称商(🤨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✌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👨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🍠)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🏳)新药目录(🍒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😧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📦)同时申报两者(🚾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🏧)药目录中(🐨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📢)负责人表(🌩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🥟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👝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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