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🍞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🖤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🏀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🌧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👊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💦)药研发需(🍠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👭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👿)资基金(♍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💲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🍶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🤐)围(🙃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👹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👐)新药物(🌸)研发国家科技(💤)重大专项,聚(🍾)焦重大传染(🔂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💤)、儿童用(🎳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😒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🚧)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🙀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🚍)药占比等(🐥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🅱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👫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🎟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🎏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🦎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🐶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🕠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🚜)创新程度(🛩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📽)出基本医保保(💔)障范围的创新药(🔅)。 在发布会现(😠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🔸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🚼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🖊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🍚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🕍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🎯)自主申(😰)报纳入医保药(⏺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😘)”。国家(⛵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🌸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💥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❕)界在这(🐹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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