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🕣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🍵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🤥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🛺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🏢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🤓),文件提(😦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♏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⚽)向、布(😄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⏩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🎱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📽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👃)研发提供(🏗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📵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🎯)可围绕药品(🏣)目录准入(🌭)涉及的(🤘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📸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📝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😠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🎣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🌽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🌙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🚦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🍸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🔺)得以医疗机构(🔔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😗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🏹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💳)本(🐚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💴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🈶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🍼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🌀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🎉)益显(🛺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🔝)的创(⏮)新药。 在(🦒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⏱)药服务管(💢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🍂)第(🚃)一步。该目(⛰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🚡)力的高价值(💝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🌔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💀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🕖) 中新(🥊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📢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🔟)表示,“因为(🕥)不同的产品设计(🛳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👁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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