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🤑)7月1日(🤠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🖥)质量发(🥅)展的若干(🔍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💖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💅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👆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📦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🤝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🕸)健康保险扩大(👹)创新药投资(🕎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🐐)资(🚧)基(❎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😑)的耐(🤦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📣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🛋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🃏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🛸)病、高发重大(🌞)慢性(🐊)病、儿童(🧀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🥄)了(➖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💍)保局医保中心(🈴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🔒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🐇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🥄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🐝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🤞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🥐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👐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🕥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🖨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👏)部门研究临时(🥜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🏗)出设立“商业(✳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🕸)录)。重(🎟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🔋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😾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🗾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💙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🔭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💸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😭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🤥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🈂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🌇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🥇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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