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🐘)7月1日,国家(🙁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😸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🤡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🍔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😎)院所、医疗机(🍂)构等合理确定研(🧀)发(🗺)方向、(🐃)布局研发管线(🔌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🛌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🖥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🐳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👟),为创新药研(🔝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🕳)投资(👍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🌠)资本。 (💤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✴)新药,企业可同(😚)步申(📥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🎐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🍌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😳)开展交(⏬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🙁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😘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👤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🔍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🤕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⏫)动创新药积极(🎬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🌖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🛶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🚦)响创(🙉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🐎)保创(🏊)新药目录内(🏭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🗯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🏢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🐠)可(⏬)行路径。 (🆔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〽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🏤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🍊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🔃)的高(🔒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🥧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🤱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🔽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🧀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🚵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📨)这里(🔀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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