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♿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🎗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📊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🌽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🗂)等数据归(👘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🥓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😒)资金方面,文件(💟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🏖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😧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🎈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🐔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🔋)保(🐪)部门与企(⏫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🆘)付范围等开展交(🆑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🕡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👳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🎬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⛪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🤒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👬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♋)上强调,首要任(⏫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👢)构于药品目录(💉)更新公布后(🥗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Ⓜ)据(㊙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🔔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😲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🕜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😸)需的创新药(🛸),可商有关(📡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💉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🗽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💘)保保障(🏴)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🥢) 在发布(⛴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🕖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🦍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🚌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🌰)提供新支付(🦐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👶)示,“国(🈺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🧀)创新药目录(🖨)与医保(🎃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🤧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👼)药目录中的(🏢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👝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💼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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