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🙇)保局、(👘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📗)布。中新健康(💈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📇)心(📧)的创新药(🧢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🔩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🏆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♏)到要依(💠)托全国统一的医(📹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🏅)确定研发方(🖌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📅),鼓(📉)励(❌)商业健康保(🕜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🛶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🏣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🔙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🙏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🤐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🔵)点对点政(🕎)策指(😚)导。医保部门(🚽)与企业可围绕药(📤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🥈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😿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🕸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💂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🍡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💛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🍺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🌻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🖋)者合理用(📬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🏂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😞)规格的(💾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😤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🐴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🛄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💪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✨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😃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🤴)创新(🎷)药目录(🌺))。重点纳(✔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📐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🌒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💔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🔳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👢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😔)为(🤛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🌇)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