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🤫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😹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🥕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🛅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🃏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🕖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💠)好疾病谱、(🥎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⚾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🐖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⏸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📀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🕜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🉑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📑)点政策指导。医(🛰)保部(🕷)门与企业可围绕(😪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⏲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🈷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🐞)物研发国家科技(🈚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💊)实施(🖋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📌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🚜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🔑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🤕)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🌷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😆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🈷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👉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🏾)得以医疗机构(🔉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🥐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🍖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🔌)符合(🧢)条件的创新(😐)药纳入(🌻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👂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🥏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📬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💚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🖐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🐕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🤡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🎙)边界,为超(🚳)出(🚢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🚊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🆖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😌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🍧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🏯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🎋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🏝)人(🗳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🌋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🌖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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