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💕)健康(🔁)委印发的《支(🥠)持(🔄)创新药(🏭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🏊)难(💒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🦍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🌩)发”。具体(🥅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🎏)好(🛣)疾病谱、临床(📏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🚏)适配创新药研(🚼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💲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🔕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📎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🖇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🛫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⏪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👝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🛴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🌋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🤗)给(🤣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🚓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🦃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🕉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👯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⏹)任(🤮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🌪)入医疗机(🧡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🍭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📗)品配备或(🐍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🍍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🎗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🏼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👊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👬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🤚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🚁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🦀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✂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📡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🤯)表示,“国(🕸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♿)目录或同时(🎱)申报两者(🛠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👫)表示,“因(🦐)为不同的产品(🐕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👟)能不一(📤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💵)格应该(🐃)也(🌕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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