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✉)发的《支持创(✉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🌲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🌓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⛷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😞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🈵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👸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🕤)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😒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💽)外,文件(🕓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🗼)品监管(🌟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💈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🧝)参照(💃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🤼)读发布会(🚽)上强调,首(🔗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📚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🚶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⬛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🏦)设立临时采购绿(🌚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😹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🛺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🏾)目录(♑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📃)施》提(🙅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💶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😏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👰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🈹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🛃)且(🦔)超(☔)出基本医保保障(🚼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🎫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👃)心(🛬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🤹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🏌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🐂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⛷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🐊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🏤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🍽)医保局相关(👄)负责(👒)人表示,“因为不(⛪)同(🤰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🧕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❇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🆑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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