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🎗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🤰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🏍)”“进院(🆙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🔄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🖤)持医保数据用于(💇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💟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💑)发方向、(✡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😈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🌺)健康保险扩大(🗝)创新药投(📁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💾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🚁)资基金等(🔊)多种方(👛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🥍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🈚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🦔)企业可(🎯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🍸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🏿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🚯)等(🔙)重点领域,推(🔪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🚪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🍈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🧞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⛸)更新公布(🖊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♊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💓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🏳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🌌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😭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📡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💅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📈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🍨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👣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🐺)宇(🤵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🍚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🐤)保保(😱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🚙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👀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🐅)商保创(🥄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🍍)进(📇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🔀)产品设计(💷)的时(⛏)候定(⛹)位可能不一(🤨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🐚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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