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😹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🚮)持创(🔐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👁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🥊)难”,文件都(🐈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🎈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🍅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🙌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🤜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🙈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🌇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🔮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🏷)公司通过创新(🌥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🔑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📼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🐨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🍍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🤑)大慢性(🚵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🎰)门(🌟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😖)推动(🔘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🎮)药事会,根据(🍹)需要及时调(👁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📃)通道(🖖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🚘)机(🥋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🏅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📓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🧞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👿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🖥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🙇)创新药(🍐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🦕)程度高、临(🦐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😳)药(😗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🎷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🔁)药(🌉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🔺)本医保承受(⏱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😊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🖖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🍪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👩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🍝)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🏙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🚳)获(👗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🦊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🅿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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