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🤰) 7月(🍇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🚔)《若干措(🍱)施》)对外发(🆑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✈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🍿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🔡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🅰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🌼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🛣)需求(🐓)的数(📒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👙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🔇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💑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🔅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🥅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🚡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📂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😾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😧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🤫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💉)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🕑)在政策解读发布(🕧)会(📦)上强调(🔔)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🖱)创新药积极进入(👚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⛸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🤰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🍟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💒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💔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📝)谈(🖲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🔖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🚪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🛠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🦂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🔘)的可行路径(🌬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🐏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✔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🏊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🕔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🛵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👥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👮)医保目(🥁)录同时申报、同(🚸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🎳)自主申(🔣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🍰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🈴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🌤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🐡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🏆)这(👮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📐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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