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😳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🎗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🛺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🕹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😊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🦎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💚)发需求的(📫)数据产品,支持(🏊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📡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💦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🎑)式,为创新药研(🔄)发提供稳定的长(⛅)期(♿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🔳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🏌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⏹)给予(🎩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📊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🖌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👓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🔪)制(💳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🍋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💼)”环节。国家(🥛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🎭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🚡)布后3个月内(🕥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⏰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🍮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🔂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📐)出(🏘),定期调整优(🐪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💭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🖍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🙅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😂)入创新程度高、(🏜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🚔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🗂)用药保障体系的(👃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👓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📈)家医保局计划(🥉)实现商保(🍇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🤟)调整,程序基(🎵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📜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🚢)康记者(🕺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💈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🐬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👜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🍔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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