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🎷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🚆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👭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✨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🔕)据归(🏬)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🔉)配创新药研(🕊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🥝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🕓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📏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🗿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🎵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📋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🤔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🔶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🚚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🦄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🌕)等(🆚)重(🎊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♏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⬅)进了医(🌽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🍺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🚍)疗机构。 (⬛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🎂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👂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😔)开药事会,根(〰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🌵)品配备或设立(🕤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🥉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💣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🐀)用。医保目录(🐗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👌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🛏)格的限制(🐴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❣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🚧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🍆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😫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🥐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🥎)保保障边界,为(♍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📗)供新支付渠道(⤴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🖼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💢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💕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🗾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🔌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🔁)家医保局相(🙉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😤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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