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😣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📈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🏷)健康(🏯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📼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💡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🎽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♒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🎗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🤔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😏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👟)商业健(🥃)康保险(♋)公司通过创新(😙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🧕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😒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🚟)请获得国家药品(🚰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🦑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⏺)可(🚎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🏮)主规格、参照(❔)药、(🐭)支付范(🔓)围等开展交流。 (⭕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📌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🖇)、高发重(🚐)大慢性病(🌃)、儿童用药、罕(🐱)见病等重点领(⛴)域,推动药物研(🚲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😵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🥗)点医疗机构(📫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🚤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🍼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😜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🍝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🌞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📧)符合(✖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🤵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📔)大、患(🍀)者(👯)获益显(🗜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😟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⭕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🚗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🖋)医保药品(🖖)目录、商保创新(📇)药目录或(🎷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✴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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