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🏳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👴)印发的《支持(🎃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🐇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⚪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🍝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🛢)来看,文件提(🚢)到要依托(💆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📁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⏺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🐟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🚴)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🕳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🎢) 另外,文(🖊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♒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🤸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🖇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⏫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👱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🚏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🤭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👐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🗃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🍇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😫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😕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👫)录内(🏅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⛹)录内药(🕉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🛎)两个规(😜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🥅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🔢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📽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🐐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😛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🍳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📱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🕜)服务(⛅)管理司(🔺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🤾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🚶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🕎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🚝)还在发布(😹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🧙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👣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💵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😄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