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🎊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🕟)创(🍥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🎗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✅)。 《若干措施(🧣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📂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㊙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💬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🐃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♒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🤧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💼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🕉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💹)康保险(📢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🥫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📸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🐇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🕘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🚫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🏿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🛷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🏢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🤾)完善多部门联动(🌡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🍹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📎)门”环节。国家(🏸)医保局(🌅)医保中心副(➰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🥁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🗾)后3个月内(🌯)召开药事会,根(⛹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🕊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🌴)新药配备使(🏭)用。医保目录内(🐶)谈(😴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🐡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👾)径。 另外(🎳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🔙)健康保险创新(🛸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👮)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🏔)发布(🚜)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🆙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📻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💩)目录(💚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🐌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🥍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🏝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➕)同的产品设计的(🌚)时候定(🔯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➖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🔩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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