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🙆)医保局、(🔓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📋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😛)到,对于(🤒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👿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👰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📋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🤘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♉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🔭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💜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📥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🤱)需(📠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💅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🏝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🍷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📔)、参照药、支付(🍍)范围等开(☕)展交流(🎦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😠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🤜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🔐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🌼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🎛)任务是推动(🎂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💘)要及时(👧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📵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🔠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⚪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💤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🆑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📥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➰)的创新药,可(💺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🔃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👸)险创新药(🐄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〽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🍕)医保保障范围(🌟)的创新药。 (🐂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🖱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✌)药目录是(🏆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😥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🚵)步(🗂)调(🎻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🙃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🎪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🧦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💠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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