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💗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🕚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🔮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💡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🤕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🤞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🕊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🕓)托全国统(🤷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👏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🥝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🐦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㊙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🥦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😽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🤸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🐐)部(🦖)门与(🥀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🤥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🙌)、高(🍋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🅱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💱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🐆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🚧)药品目录更新公(🌺)布后(💛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🚑)疗(🌳)机构用药目录数(💴)量(🍆)、药占比等为(✋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🧒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💑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🍇)规”限(🖇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🎪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✈)生事件等特殊情(🏺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🔙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🎁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🔎)件中的(🅿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🗳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⏫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🎄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🍩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🛢)进一步(💒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🎗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🏩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🥎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🚦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👢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💌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🚎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😔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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