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🤥),国家医保局(🐏)、国家卫生健(🍜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🎹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🌇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🔤)“支持医保(🔫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💄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😑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🌡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🎪)创新(🗡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🍚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🎭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🌭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💸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📢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🏾)业可同步申请(🍣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🎦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👂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🌿)提到组织实施创(🐬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💫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🏻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🛴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🍝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🚩)上(🎯)强调,首要任务(🐌)是推动创(🐕)新药积极进(👔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🚍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🔎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🐡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💧)者合理用(❗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🥠)为由影(🌡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😑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🏠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🏧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🍗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🗺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❄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👬)显著(🖨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🌂)的第一步。该目(🤩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🧔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🔟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🎸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🤝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🤨)不(🐤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🌒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💎),而且价格(🍌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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