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🚁),国家医保局(💔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🥚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📈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👢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🚾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🃏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📶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🍌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💟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🎪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🈲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🐆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👋)家药品监管部(🎈)门受理的创(🍚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🚠)及的主(😲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🛍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🚅)焦重大(👥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🚁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🛣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❗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⏺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📌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👆)床诊疗需求(🀄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🎗)使(🉑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💓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🛡)药品(♟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🐭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🍐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😷)品(📘)目录(🆚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⏬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😪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⚡)围的创新药。 (🍶)在发布会(🙈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🐯)服务管理(💑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🗓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⏳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⤴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🌍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😐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🐢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🕤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🌺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🌋)行(🥌)为(🛳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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