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🥎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🔪)措(🐌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🦀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👑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📹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🦇)件提到要依(🏇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😣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🍓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⏮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🐎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🤺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✨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💬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🕰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🌒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👹)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🐬)动(➕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📮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🆎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🖱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🎮),首要任务(🏞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🈸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🦄)配备或(🎋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🏋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😊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💤)药目录(🤒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📏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🐳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💇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🔈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🚰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💑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📅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🏾)场,国家医保局(🛅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👋)黄心宇(🎨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👮)全(🗞)多层次用药保(🐀)障体系的第一步(⚡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💝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🚉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🌸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😫)新药(🧒)目(👬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🔳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🎒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💊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😜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🚓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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