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💅)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🎒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👤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🚶)一一给出解决措(🈵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🤥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📡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🕧)、临床用药需求(🚿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⛰)合(🕦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🏅)金方面(❌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🖍)康保险(🛋)扩大创新药(📉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🍼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😹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😱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😯)同步申(🌍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🛍)策指导。医保(🍍)部门与企业可(🎪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💈),文件专门提到(🐠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🌠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🏒)病等(🌡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🗞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🍨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📵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🦂)保中心副主任(👒)王(👞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👗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🕸)内召(📨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🏖)整(🐾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🍚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📿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💛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💑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💌)基本医保(🥉)药品目录。在(🍆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🐻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😫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🌙)是提出(🚴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🖤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🦈)新药(🤖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🐸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📏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🎙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🌜)也是协商价(🗂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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