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🦑)高质(👈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✴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🚶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🍇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🌦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🖕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👆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😄)药投(👉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⌚)药(🤪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👭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⏫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🎳)筹推动创新(🏕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🚭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🖋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⚓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🥣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🖍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😢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🗂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⏱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🚈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💳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🤛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🦒)占(📀)比等为(🛬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🎹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🍳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🐛)基本医保药品目(🔟)录。在坚持“保(🤧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😪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🐶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🐤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🛂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😔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🕶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🧞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🚄)是健全多层(🖐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🔏)边界,为超(🚂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👔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👶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🏪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🍕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🙂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🕔)定位可能不一(🤫)样,这是市(🐆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🥎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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