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🚉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🀄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🦖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🎟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🕳)到要依(✂)托全国统一的医(😌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🏀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⏰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⏬)新效率(🗿)。 (😵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🥣)保险(🚾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🏾)通(🔡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🛹)多种方式,为创(♟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🤲)市申(🔗)请获得国家药品(🛳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🚔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✋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🕔)的支持机制。 此(⏱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🍙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🙇)。 《若(📀)干措施(😸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🛄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👊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🐍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🌘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🦁)药品只能有两个(💛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⏭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🛴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🍌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🐋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📥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🆚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💶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🤨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🦐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🍴)。该目录将(🚝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🍗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📫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⬛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😁)新药目录(🐸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🗯)新(⏱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🖥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🔰)人表(🛅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🌛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🔐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👋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