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😳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😸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📖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📭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🖕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😰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🛂)合理确定(🛰)研发方向、布(🦆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🦆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👮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👃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🕯)家药品监管部(🎎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🙃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🌆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🆗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💀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🎃)推动创新(✈)药研(🍾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🤗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🌺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🌞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😝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✏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🎺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🎄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🚎)格的(㊗)限制)。 (🗼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👍)本医保药(😂)品目录。在(✖)坚(🔣)持(🐀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😀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🐬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🤘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📚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🔄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🎚)明确基(🍜)本医保保障边界(🤸),为超出(🌅)基本医保承(🌁)受力的高价(📝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🐒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💣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🗞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✈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🏝)申报两者。” (🏀) 中新健康记者(🍐)还在发(💌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👭)家医保局相关(🔓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🐌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🍆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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