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🦂)1日,国家医(🔦)保局、国家卫生(💨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🔋)注意到,对于(🎞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🔨)解(🤮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😠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👚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📊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👉)业、(🥝)科研(🗼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⛽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🔞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🙇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👑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🔧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🔳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🧒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🤗)管部(🐷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👉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🆔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🐘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👢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📆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😫)物研发(⛏)相关任(❄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👨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🗼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🏃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🛢)措施》提出,鼓(😛)励医保(😿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🐒)需(🥢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💶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💏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🥦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🦎)制(即同(🐢)一通用名(🔃)药品只能有两(🥛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💻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📑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🍣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👽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🏩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🦍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👩)基本医保保障边(🛺)界,为超出(😁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🚱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🐌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🆚)药品目录、商保(⛔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🚯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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