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✔)创新(🕢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🔳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🔠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😓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🚢)需求的(🌲)数据产(😫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🤞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😻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😦)资规(🗃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🥌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🐰)药研发提供(🐼)稳定的长(🌷)期投资,培育(⬆)支持创新药(🍌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🎼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🍧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👓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💦)规格(😣)、参照药、支付(🥔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🍻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🕔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🐒)医院(🥐)“进门”环(😃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🤽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🗺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🎴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💼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✈)创新药配备(🎴)使用。医保目录(🚏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🐾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😧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🐗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🍈)入医保(🧒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💄)情况必(🦓)需的创新药,可(🏷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🎋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📶)业(🚝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📗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🐃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🧘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🔤)局医药服务(🌏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🥞)医(🔊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👀) 黄心宇(⤴)进一(👠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🗒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🗾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🎉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🌊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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